2008年10月16日

答劉迺強的公開信

迺強兄:

  上星期你在《信報》的文章(《致曾鈺成公開信》,十月十日),對我在競選立法會主席期間作出的「三不」承諾─不評論、不投票、不參加黨團─提出問題和批評,請容許我在這裏做個回應。

  迺強兄對「立法會主席有不評論、不投票『傳統』這說法」表示質疑,認為「證諸事實,根本就沒有這傳統」,「不單是香港所沒有,全世界都罕見」。的確,不議論政事、不參加議會表決以及與政黨保持距離的做法,並不是所有議會主席(或稱議長)一概奉行的金科玉律。例如美國眾議院的議長是國會裏多數黨的領袖,有權參加議會的辯論和表決,並且如迺強兄所說,「不時高調發言評論,還跑到別的國家去指點」。

  不過,議長對議會處理的議題嚴守中立的做法,也不能說是「全世界都罕見」;起碼見於英國和加拿大、澳洲等基本上採用「西敏寺制度」的國家。

  我同意,我們不應盲目地把某些做法指為議會的「傳統」或「慣例」,於是便認為不能更改。受《基本法》規管的立法會,畢竟只有十年歷史,在我之前只有過范徐麗泰一位主席。如果說回歸後的立法會應沿襲回歸前立法局的傳統和慣例,那末我們也不要忘記,在一九九三年之前,立法局主席一直是由港督兼任的;九三至九七年,立法局才先後有施偉賢和黃宏發兩位議員擔任主席,其中只有後者是民選議員。

  由港督兼任的立法局主席,當然不是中立:作為行政首長,他是政府當局的最高發言人;立法局表決時,他除了和所有議員一樣擁有「原有表決權」外,倘表決結果是正反票數相等,他還有「決定性表決權」,可以多投一票。港督不兼任立法局主席後,有關主席表決權的規定在回歸前並沒有改變。所以,如果把主席保持中立說成是回歸前立法局的「傳統」或「慣例」,回歸後的立法會必須跟隨,顯然十分牽強。

  但是,這不等於說今天的立法會主席不須甚或不應保持中立。傳統和慣例,不外是行之有效的實踐經驗累積而成。人們願意遵循,不是因為它有什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威性;純粹是為了實際需要,為了減少不必要的矛盾衝突。各地議會的議長有着不同的角色和職能,因而遵循不同的規條和慣例。《基本法》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決定議程」的權力:政府和議員提出的議案是否列入議程,由主席裁定。因此,主席在處理議會事務、作出裁決時公正中立,是議員對主席的合理要求。

  范徐麗泰十年前初任立法會主席的時候,作出不評論和不投票的決定(范太不是政黨成員,所以無須考慮退出黨團)。這或許可視為她的個人選擇─如迺強兄所說,她的「個人作風」。然而,人們不能漠視這樣的事實:范太十年來一直堅持這中立的原則和做法,贏得各黨派議員以及廣大市民普遍認同和支持,並且在爭議不斷的政治環境中,維持了議會運作的基本順暢。像迺強兄一樣對范太「向不苟同」者,當然是有的;但范太在社會上一直享有很高的民望,在議會裏很少跟議員發生磨擦,這足以證明,她擔任立法會主席的處事方式是成功的。

  迺強兄認為,《基本法》「清楚要求『全體議員』、『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投票決定,主席沒有例外」;因而似乎認定,立法會主席承諾不投票,是「違法的事情」,「縱使做了一百次,也不可能成為『傳統』或『慣例』」。

  迺強兄正確地指出,按《基本法》規定的立法會表決方式,主席是和其他議員一樣享有投票權的。《立法會議事規則》或者任何其他法規,不能規定主席不得投票,否則便違反《基本法》。可是,正如迺強兄知道,《基本法》並沒有規定主席或任何議員必須投票:議員選擇不投票,包括選擇對任何議案的表決都不投票,並不存在牴觸《基本法》的問題。

  迺強兄還有一項質疑:在九月份的立法會選舉中,我和我的團隊,在港島選區,曾向選民作出一些競選承諾;選民支持我們的這些理念,才投下神聖的一票,把我送進立法會。迺強兄提出:「我們有權要求你在未來四年,於立法會中發言、投票,落實你的承諾。」我當了主席,在議會中不辯論、不投票,如何落實我對選民的承諾?

  這是不可避免的矛盾,不論哪一個議員出任主席,都要面對同樣的問題。我在感謝迺強兄和其他投票支持我的團隊的市民之餘,亦希望他們明白,立法會主席不只是一個不辯論、不投票的議員,而是要在一個特殊的崗位上,以另一種方式,為市民、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2008-10-16, 信報財經新聞, P19, 時事評論]

2008年10月2日

金融海嘯衝擊自由經濟

美國政府提出的七千億美元「救市方案」本星期一遭國會眾議院否決,幾乎全世界都表示失望。英、法、德等各個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政府,除了一致呼籲美國國會回心轉意通過救市方案之外,並且紛紛動用國家資本拯救陷入危機的金融機構,以求穩定金融市場。至於美國本身,也沒有人為救市方案被否決而歡呼喝采;民主共和兩黨為救市不成互相指責,而一般人都相信,稍作修改的方案再交到國會,一定獲得通過。

這一片要求政府干預市場的強烈呼聲,引起西方不少經濟學家的不安。人們清楚記得,十年前亞洲金融風暴發生時,若干亞洲政府意圖穩定國內金融體系所採取的措施,受到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的抨擊。美國彭博社(Bloomberg)專欄作家威廉.白賽克(William Pesek)上月二十二日的一篇文章說,十年前亞洲爆發金融風暴,經濟動盪,資金外逃;當時美國政府叫亞洲國家怎麼辦呢?要削減政府開支和負債,任由房價下滑,切勿拯救經營不善的企業,追隨美國賴以繁榮的自由市場政策。然而,一旦危機來到自己頭上,卻發現自己的藥方不行。

韓國 經濟學者朴永哲指出,國際貨幣基金在亞洲金融風暴中,答允借出二百億美元協助韓國,但條件是韓國政府要讓財政困難的銀行倒閉,不得拯救。可是,美國政府今天在自己國家所做的,卻是「另一套劇本」。自去年「兩房」爆發次按危機以來,美國政府一再出手,動用納稅人的錢,干預市場運作:先是以二千億美元接管「房利美」和「房貸美」兩家全國最大的房地產按揭公司,再用八百五十億解救國際集團,用三百億協助摩根大通收購貝爾斯登,然後更以八百多億搶救AIG,等於將全國最大的保險業國有化。白賽克引述經濟學家魯里埃爾.魯比尼(Nouriel Roubini)譏諷說,這一連串的干預行動,令美利堅合眾國(USA)演變成為「美利堅社會主義合眾國」(USSA, the United Socialist States of America)。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前首席經濟師拉詹(Raghuram Rajan)說:「當年反對亞洲政府出手救市的華府中人,現在卻高呼要政府干預。『讓市場自由運作找出平衡點』,說的當然輕易;但當受到投機者狙擊,股價下挫,大企業快要倒閉時,政府自然便要出手。」這樣的話,十年前很少人(包括在香港)願意說出。這次金融海嘯還要持續多久、要對全球經濟造成多大傷害,目前沒有人能夠估計。海嘯最終都會過去,經濟總會復甦;但是,人們對自由市場經濟的信心所受到的衝擊,很可能是無法挽回的。美國過去數十年經濟發展的成就,令很多人毫不懷疑地接受了自由市場經濟的理論。現在,美國自己親手埋葬了自由市場,這不能不令眾多一貫以美國為榜樣的國家,重新思考自己的發展道路。(完)

2008年7月3日

學生能力不應絕對化

教育局官員上星期與多個中學議會的代表舉行會議,討論中學教學語言「微調」方案。會後有消息說,當局願意聽從學校議會的意見,進一步放寬中文中學採用英語授課的限制,除容許學校在初中分班推行英語教學外,亦容許中文班以不多於兩成半課時,在個別學科實施英語教學。教育局發言人在會後解釋說:「對於未有能力即時完全以英語學習的學生,如果能讓他們試行一、兩科用英語學習,從而增加接觸英語,可能會進一步淡化﹝『中中』『英中』﹞標籤對他們的影響,並對他們的學習產生積極正面的作用。」

當局這個「讓步」方案,獲得學校議會的歡迎,卻遭到一些支持母語教學政策的人士猛烈抨擊。例如「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日前接受傳媒訪問,便「怒斥」教育局的「微調」是「大倒退」,認為「分科英文教學是毫無教育理念,絕對不可接受」;因為,要英文水平不足的學生用英文學習,是走回上世紀八十、九十年代死記硬背的舊路,會令學生失去學習興趣和思維能力。

田北辰先生的指控──要英文水平不足的學生用英文學習,是迫他們死記硬背,令他們失去學習興趣和思維能力──正是促使香港教育當局在九十年代初決定要推行母語教學政策的根本道理。我們現在要探討的問題是:回顧母語教學政策推行十年來的經驗,當初的這條道理是否正確?如果這道理正確,香港的中學的確大部份應該實行母語教學即中文教學,那末這政策在推行上出了甚麼問題?為什麼在教育界和社會上一直受到強烈的反對?

強制性母語教學政策的最大錯誤是強化了標籤效應,即把所有中學劃分為英文中學和中文中學兩個等級,這似乎是大多數人的共識。所有改善(或者說「微調」)母語教學政策的建議,主要都是針對這標籤效應,要把它消除或者淡化。其實,「標籤效應」的真正問題不在於標籤本身;假如家長們都相信母語教學對自己子女的成長有好處,都願意讓子女進入中文中學,那末學校標明是中文或者英文,又有甚麼問題?

問題在於,英文水平好的人,升學和就業都有明顯的優勢,這是香港的社會現實。(在全球化的衝擊下,這也是很多其他地方正面對的現實。)十年前推行的強制性母語教學政策,把所有升中學生分為兩類,一類是「能」的學生,英文水平足以在中學用英文學習;另一類是「不能」的學生,英文水平不足,在中學只可用母語(中文)學習。一所中學,如果收到的學生全部或者大部份是「能」的,它便可以做英文學校;學生大部份是「不能」的,便只能做中文學校。試問哪一個家長,會願意讓子女被判定為「不能」,因而被鎖定在中文學校裡,少了許多機會運用和練習英文,更沒希望由「不能」變為「能」呢?

問題似乎正是出在田北辰先生強調的這條根本道理:不能──絕對不能──讓英文水平不足的學生用英文學習。強迫英文水平不足的學生用英文學習,是違反教育原則。但是,把十一二歲的學生截然分為「能」與「不能」,把佔全港六成的學生判定為絕對不能用英文學習,強迫他們在整個初中階段要用中文學習英文科以外的所有科目,同樣也不符合教育原則。

我畢業於英文中學,任教於中文中學;對於母語教學的優勢,我深有體會,深信不疑。但是,我也曾嘗試在中文班級裡使用英文教授個別科目,得到積極的效果。我看到,不能應付全部科目都用英文學習的學生,不一定沒有能力用英文學好某些科目。

「真理多走一步,就會變成謬誤。」學生的「能」和「不能」,不應絕對化。衝出絕對化的框框,便看到微調的空間。(完)

2008年6月26日

港澳合作,天地廣闊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汪洋去年十二月就任廣東省委書記不久,便提出「要以世界的眼光和戰略思維來謀劃和推進粵港澳更深入的合作」。為深化粵港澳合作,汪洋先生牽頭組織了被形容為「廣 東省有史以來力度最大、涵蓋範圍最廣」的研究。研究的主題,是在全面深化CEPA的基礎上,更充分地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盡量消除三地之間制度和行政上的藩籬,促使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往來暢通。研究人員給這個構想中的型態起了個新名稱,叫做「粵港澳特別合作區」。

廣東省最高當局的這些新動態,一方面說明他們充分認識到要回應「全球化」挑戰的迫切性,正不遺餘力地謀求加強區域合作;另一方面也說明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在「一國兩制」之下對區域合作所發揮的作用,粵方十分重視。

根據傳媒的報道,廣東省官員和研究人員都看到,建立「特別合作區」要克服的障礙,包括內地和港澳之間在制度上存在的差異。例如廣東省社科院院長梁桂全指出:「粵港澳合作的深化和融合,本身就是一場制度的變革。」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說:「合作區的主要障礙在哪裡?在我們,不在港澳。我們礙於政治體制,一國兩制,我是社會主義,他是資本主義。」

在探討區域合作的時候,粵方人員總會把「港澳」視為一體。事實上,港澳之間的制度差異,遠小於兩個特別行政區與內地的差異。單從這一點來看,港澳兩地加強合作,要克服的困難和障礙應遠少於粵港(或粵澳)合作。然而,港澳兩地政府似乎對合作並不積極。兩地過去長期分別由英葡兩國實行殖民管治,固然談不上建立策略性的合作關係;回歸之後,仍是各自為政,兩地關係至今未有顯著的發展;兩地政府之間,並未有建立像粵港之間的高層次合作機制。

其實,在民間方面,港澳之間的關係一直十分密切。不少香港居民是在澳門長大的;兩地居民往返兩地之間,十分頻繁。在投資方面,近年香港在澳門的直接投資比重雖有下跌,但香港仍是澳門外來直接投資最大的來源地;澳門居民亦以香港為首選的境外證券投資地。但是,由於兩地政府未有樹立積極促進兩地交流的觀念,居民在兩地之間往返、求學或就業,仍要面對不少沒有必要的障礙。

港澳兩地可在多方面優勢互補,達致雙贏。澳門可透過加強與香港合作,提升專業及其他服務業的水平,並發展博彩業以外的產業,實現產業相對多元化的目標,強化其與葡語國家交住的平台角色。至於香港,可將其服務業的腹地延伸至澳門,擴展其服務業市場;此外,亦可緩解香港結構性失業以及營商成本過高的問題。

澳門經濟近年的快速發展,令不少港人覺得受到威脅,例如擔心香港的會展業務被澳門搶去了。但換一種心態、換一個角度來看,澳門的發展,正為港澳合作創造更廣闊的空間。港澳兩地若攜手合作,謀求共同發展,一定可更好地利用兩地的資源,開創更多的商機,取得更高的經濟效益。

本著這個信念,民建聯最近發表了一份研究報告,探討港澳經濟融合的未來發展,提出有關促進融合和建構「經濟社會共同體」策略的多項建議,希望得到兩地政府的重視。(完)

2008年6月19日

設期油市場面對競爭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本周初在報章上撰文指出,一個成熟的燃油市場對中國愈來愈重要,而香港有健全的法律和管理體制,「隨時可以發展燃油衍生市場」。曾俊華並認為,建立燃油期貨平台,將大力推動香港發展商品市場。

早在去年七月,民建聯便發表了《香港設立石油期貨市場建議書》,提出特區政府應盡快向中央爭取在香港設立石油期貨交易市場,既有利於推動香港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又可協助國家成為區域石油定價中心。

民建聯的報告指出,中國需要建立一個穩健的石油期貨市場。但是,目前人民幣資本賬仍未完全開放,內地市場經濟推行歷史尚短,市場化程度不高,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仍有待進一步發展及完善。同時,內地政府對部分石油產品仍實行價格管制,行業壟斷尚未消除;加上內地的期交所監管力度和經驗不足,期貨市場發展尚未健全,這種種因素,成為在內地發展石油期貨市場的很大障礙。

比較之下,香港具有發展石油期貨市場的多項優勢。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擁有豐富的市場經驗、健全的規管制度、優秀的專業人才、高效率的銀行體系和良好的風險管理,又具有與倫敦和紐約兩大石油交易中心互為補充的時空優勢,結合中國作為世界第五大石油生產國、第二大石油消費國,以及國家的石油煉化規模和石油儲運條件,香港完全有潛力成為新的國際石油交易中心。

民建聯的報告,立即引起上海方面的高度關注。報告發表後不久,《上海證券報》(去年七月十九日)以「業界熱議香港是否適合開石油期貨」為題,報道多位「權威人士」對民建聯建議的看法,其中雖提及建議得到中國能源網總裁韓曉平和香港敦沛金融推廣董事劉艷玲的支持,但絕大部分篇幅是詳盡地引述反對意見。例如「上海一位石油領域的官方人士」說,「香港既不是(石油產品)集散地,也沒有消費者,更沒有生產者,有的只是投機客」,因此「建石油期貨市場的現實基礎比較欠缺」。
這位上海官員又說,「對內地油企和國家戰略來說,石油期貨最重要的意義在於能否形成一個現貨價。內地建石油期貨市場所形成的價格有利於內地優化石油資源配置,但在香港建的話,除了成為投機者的天堂外,不能給內地石油市場帶來實際的指導意義。」

該報又引述「中國石油期貨方面的權威人士、老上海石油交易所總裁」楊景民說,中國需要一個綜合性的石油市場,而這個市場還是放在上海最合適。「一方面,上海有石油交易的經驗和基礎;另一方面,這裡是金融中心,交通便利,靠近沿海,附近還有交割庫。」

為什麼上海的權威人士強烈反對期油市場設在香港?看看《上海證券報》去年七月十三日的另一篇報道,便會恍然。該報道說,「多年來各方都在石油期貨市場的籌備方面悄然『暗戰』」;上海期貨交易所已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了石油期貨申請,大連商品交易所也在積極研究石油期貨品種,而泰山石化則在廣東打造另一家有可能成為定價中心的華南石化交易中心。報道說,「民建聯此次遞交的報告不啻要給當前的『暗戰』各方引入一個新的強大的競爭者。」

這篇報道還煞有介事地引述「一位不願具名的知情人士」說,去年上半年北京大學舉行了一次內部研討會,重點研究把香港納入石油期貨備選地。出席研討會的有不少重量級人物,包括香港金管局高層和國家發改委官員。所以,報道說,香港設期油市場的建議,「似乎並不完全是香港的一廂情願」。

「暗戰」也許是誇張,但競爭肯定已開始。特區政府如果認同民建聯的建議是對香港和國家都有好處,便要立即採取積極措施去爭取了。(完)